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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7-11-23 15:59:41

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

 

今天,记者从全省2008年普通高考实施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明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出台。综观整个录取办法,和今年3月份公布的高考方案一样,突出了公平性、选择性、多样性,并在摒弃“唯分录取”、 实行多元化评价、多样化选拔、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一、计划公布针对性强。招生高校仍然分专业公布招生计划,跟以往的公布计划形式相比,明年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高校分专业对考生的选修测试科目提出要求,其中一门必须是历史或物理(或两门均可),另一门原则上不作要求,但个别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对另一门选测科目提出建议选科,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建议选科在录取中的作用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投档时,只要考生的历史或物理科目符合院校的选科要求即可。

二是根据历史或物理的选测科目要求,高校的招生专业形成1至3个专业类,即以历史为选测科目的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以物理为选测科目的自然科学专业类和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

三是高校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要求。有两种提法可供选择:第一种是高校不分科目,只在整体上对两门选测科目和四门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级要求是2A4B,就表示要求考生2门选测科目等级是A,4门必测科目等级是B。第二种是高校具体对历史或物理提出等级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其余选测和必测科目提出整体上的等级要求。如某高校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物理A+、选测历史A,其余1A4B,就表示要求考生物理、历史的选测等级分别是A+和A,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是A,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是B。

如高校不单独提出等级要求,则按照我省规定的最低等级要求执行(即本科要求选测等级2B、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专科要求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

二、继续实行平行志愿。经过几年的实践,平行院校志愿因其降低志愿风险、增加录取机会、提高志愿满足率、减少高分落榜等优点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认可。2008年我省将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第一阶段是填报提前批次、本一、本二批次的高校,第二阶段是填报民办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在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上,我省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二是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三是普通类考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时,两门选测科目均需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四是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我省对填报志愿系统进行了改进和完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计算机程序将按高校提出的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进行控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发出提示,以防止考生误报。当然,考生如坚持报考,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只能由本人负责。

三、投档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我省划定各批省控线的总体原则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不同录取批次的招生计划总数,以一定的比例,按考生的特征分(即语数外三门总分+奖励分+政策性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奖励分是指在2008年高考方案中公布的: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测试,六门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的考生,在划线前加10分计入统考成绩)。

我省录取时投档总的操作程序是:第一步,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高校各专业对历史或物理的选科要求,根据计划数,按照一定的投档比例分别计算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类、自然科学专业类和兼招专业类应投档人数。第二步,省教育考试院对本批次省控线上全体考生按照投档分(即特征分+附加题分)从高到低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根据考生的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按照院校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和等级要求,向院校相应的专业类进行投档,由于在投档时是分历史或物理选科的,所以每所高校最终会形成1至2条投档线;如高校专业对物理或历史科目不作限制,最终只有一条投档线。

在同分考生的投档顺序上,我省作了详细说明: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在投档线公布问题上,为了让广大考生完整地了解各高校的投档线,我省将在投档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的投档等级和相应的投档分数线。

四、录取办法更加多元。目前我国高校招生体制实行的是“高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我省根据2008年高考方案的特点和要求,在这一体制下,更加突出了“高校负责”。追溯到2001年,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也是首先在江苏发起的,因此,2008年以后,在我省招生的高校将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大的选择空间。2008年高考方案为高校提供了多种评价指标,如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等,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材要求和办学实际,多种选择、多样录取。高校原则上应按专业类对选考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依据其成绩和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多种录取操作办法和软件支持,招生院校可根据自身要求,自主选择。为了更顺利地实施改革意图,我省专门为院校提供了多种录取方式供选择:一种是等级优先。高校对进档考生,可以按照先等级后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档次,在本档次内再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一种是分数优先。高校可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同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综合考察,全面衡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除了这两种基本的录取方法,高校也可以在此基础上,采取其他办法,但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执行。

为了更好的实施多元化的录取模式,在多元录取、多样选拔的同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招生院校的监督,我省将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要求设置录检模版,或直接读取高校端的录取模版,从而自动检查高校是否按照招生章程或所设定的模版录取。我省也明确要求高校的录取办法必须在招生章程中详细说明,严格按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并负责对招生章程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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